內子告訴我最近聽信息的得著,這一點令我很深刻:律法不是用來欣賞的,而是要遵守的。
名畫筆觸細膩,可以欣賞;名曲樂韻悠揚,可以欣賞;名勝美不勝收,也可以欣賞。但政府制訂的法例,學校訂明的規章,若只作欣賞,不用遵守,就本末倒置,形同虛設了。
我們讀聖經,固然想有亮光,得滋潤;我們聽信息,當然希望條理清晰,深入淺出,例子生動,有所啟發。可是,一段聖經,一篇講章,很重要是令我們願意遵守神的話語和吩咐,否則聽得多,卻不去行,又有什麼益處呢?
詩人說: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」(詩一2)既說到「律法」,就代表預備遵守;他對神律法的喜愛,不單因為神的話語新鮮有趣,滋潤心靈,也因為願意去實行,才會晝夜思想,才會成為有福的人。
下次聽信息,不妨先為自己禱告,求主賜下一顆樂意遵行神話語的心靈。
是的,"只是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,自己欺哄自己。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,就像
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,看見,走後,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惟有詳細察看那
全備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
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"(雅1:22-25)
哈…我們都在日誌中問同樣的問題,果然是一個標竿…哈
多謝你的留言,我會去找找的。